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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ResourcesThai 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Book6Book VI Succession Title III Wills Chapter IV Wills with Appointment of Controller of Property

Book VI Succession Title III Wills Chapter IV Wills with Appointment of Controller of Property

Page: 229

Section: 1680 - 1688

1680立遗嘱人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设立基金会的遗嘱条款,但仅仅在由于该行为而使其必须失去的利益范围内。

1681如果作为遗嘱标的物的财产已遗失、损害或灭失,且此情况导致获得其他替代财产、或取得损害赔偿请求权,遗嘱继承人可视请求向其交付替代物、或自己请求损害赔偿。

1682当遗嘱的设立,是免除债务或转让请求权,该遗嘱仅在立遗嘱人死亡时仍未清偿的金额范围内具有效力,但立遗嘱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被免除的债务或被转让的请求权有书面凭证,应交付给遗嘱继承人,且彩照适用本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至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但如果立遗嘱人必须按照上述法条为行为或采取某种措施,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代替立遗嘱人为此行为或采取此措施。

1683某人为自己的某位债权人设立的遗嘱,先推定为不是为了清偿未向该债权人履行的债务而设立的。

1684当遗嘱的某项条款可以被解释为多种意思,以最能够按照立遗嘱人意愿发生效力的意思为准。

1685在立遗嘱人通过规定、可指向特定人的资格确定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中,如果按照立遗嘱人的规定,有多人具有成为遗嘱继承人的资格,在存有疑义的情形中,视为每个人有权获得同等的份额。

 

第四节    指定财产监管人的遗嘱

 

1686直接或间接通过遗嘱、或通过在生存期间或在死亡有效力的其他法律行为设立的信托,不是有任何法律效力。

1687如果立遗嘱人希望将财产给予未成年人、或给予被法院裁定的禁治产人或准禁治产人、或给予因精神病须住院治疗的人,但需要将财产的保管和处理委托给该人的父母、监护人、保佐人或辅助人以外的其他人,立遗嘱人必须指定财产监管人。

财产监管人的指定,视情形任期不得超过为未成年人状态的期间、或法院裁定为禁治产人或准禁治产人的期间,或须在医院住院治疗的期间。

1688有关不动产或有关不动产上物权的财产管理人的指定,未经适格工作人员登记,不生效力。

前款中的规定,同样适用于五吨位以上的船舶、水上浮屋和动物运输工具。